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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考试

科目三路考夜间行驶须知

发布时间: 2015-12-17 09:55   4913 次浏览

 科目三夜间考试是考核学员们在夜间行车对车辆的综合控制能力,强调安全意识和文明行车的驾驶行为,尤其是夜间对汽车灯光的使用。

 

出车前检查车辆灯光情况,近光、远光,雾灯等一个也不能少,而且要掌握夜间行驶时灯光的正确使用方法。

 

    跟随前车行驶时,应适当拉长两车之间的距离,避免在夜间出现突发情况反映不急。还有注意道路上的交通标志和施工信号,尽量把车速放低。

    夜间会车时,若遇到对方不关闭远光灯,应立即减速,并连续使用远、近光示意对方关闭远光灯;若对方仍不关闭远光灯时,应靠路的右侧停车避让。

     大家还要注意的***是考试的评判标准,只有了解清楚我们才能知道哪些操作会导致自己的夜间考试不及格或者是扣分,从而加强这方面你的练习。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我们大家夜间练习开车时,一定要使用科目三夜间考试技巧做参考,而且要知道上面提到的评判标准,从练习时***要避免错误习惯的养成,而且还要培养自己的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顺利的通过夜间考试,而且还能为我们以后夜间安全行车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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